浙江元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再生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公示
作者: admin 发布于: 2025/4/14


    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 682 号),以及环境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)4号),现将浙江元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纳米聚合物、1200吨电积铜、1100吨电积镍及2000吨硫酸镍综合利用再生项目(先行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年产10000吨纳米聚合物、1200吨电积铜、1100吨电积镍及2000吨硫酸镍综合利用再生项目(先行)
建设单位:浙江元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兰溪市兰溪经济开发区宝龙路7号
公示内容:验收报告,验收意见,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,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:2025年4月14日—5月14日
联系人:叶经理 
联系电话:13806776607

附件:

公示链接/data/uploadfiles/files/20254149658.pdf